《广州南沙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》设置细胞和基因技术应用奖励、龙头企业奖励、洁净生产车间建设奖励、临床试验奖励、注册证奖励、研发生产场地租金补贴、新质增长奖励、CRO/CMO/CDMO企业奖励、场景应用奖励等9个方面的扶持奖励措施,覆盖了生物医药企业发展的全生命周期,兼顾聚焦了企业的核心需求,进一步培育企业壮大发展,吸引企业到南沙投资发展。
1.细胞和基因技术应用奖励。支持细胞和基因治疗企业开展限制类细胞移植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;支持港澳企业开展人体干细胞、基因诊断与治疗之外的医学研究。同时,鼓励外企开展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的开发与应用,按其外资入资金额2%的比例给予奖励。
2.龙头企业奖励。对头部企业在南沙投资新建生产、研发基地固定资产投资2亿以上,按固定资产投资的10%奖励,最高可达1亿元。
3.洁净生产车间建设奖励。对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,且固定资产投资500万以上的,按购置或租用场地分别给予固定资产投资25%、15%的奖励。
4.临床试验奖励。一是靠前支持,提升企业获得感,企业获得临床试验许可,即可获得奖励,1类药物奖励200万、2类药物奖励100万;二是鼓励产业化,在广州市对企业临床试验研发补贴支持政策的基础上,南沙对完成Ⅲ期临床试验的1类、2类药物分别再叠加奖励1500万、800万。
5.注册证奖励。对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给予300万奖励(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给予50万元奖励)。对创新型医疗器械给予重点关注,对第二类、第三类创新型医疗器械注册证,分别奖励100万、500万。
对取得新兽药注册证的第一类、第二类产品,分别奖励100万元、60万元。
6.研发生产场地租金补贴。对具备一定研发投入实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的企业,降低企业运营成本,连续3年补贴租金的50%。
7.新质增长奖励。鼓励生物医药企业成为新质生产力的“主力军”,按每新增2000万工业产值,给予10万奖励,上不封顶。
8.CRO/CMO/CDMO企业奖励。加速构筑生物医药产业生态,通过平台企业助力产业化进程,对CRO/CMO/CDMO企业,按合同结算金额的5%给予奖励。
9.场景应用奖励。针对南沙高端医疗机构、科研机构相对集中的特点,着力进一步激发区内医疗、科研机构与生物医药企业的互动活力,充分释放市场场景。一方面按合同结算额的1%给予机构奖励;另一方面,对提供新药临床试验服务的机构,按服务收入金额的5%给予奖励。
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7年4月30日。本办法有效期内如遇法律、法规或有关政策调整变化的,从其规定。